各品类服务标准

格力手机售后三包政策与执行要求

 

1、​包退政策
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手机主机出现《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,凭有效发货票据及三包凭证,手机用户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者修理。手机用户要求退货时,申请退货手机主机、随机附件、单据等必须完好齐全,方能按发货票价格到原购机经销商处办理退货手续。在三包有效期内,手机主机、电池、充电器、移动终端卡、外接有线耳机、数据接口卡等手机主机及其附件各个体产品出现《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,可为用户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各个体产品。若两次更换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可免费给用户退货;单独销售的,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;与主机一起销售的,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(扣减折旧费=销售价格×0.5% /日)一次退还货款。
2、包换政策
2.1  自售出之日至第15日内,用户手机主机出现《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,凭有效发货票据及三包凭证,用户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手机用户要求换货时,手机售后服务中心办理免费更换货手续。
2.2  在三包有效期内,手机主机出现《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,经两次修理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,原手机售后服务中心办理免费更换货手续。
2.3  换货后,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,注明更换日期,并重新填写新的三包凭证。
3、包修政策
3.1  自售出之日起格力/大松手机主机、随机标配的充电器、数据线出现《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,凭有效发货票据及三包凭证,享受一年免费维修《格力/大松手机免费包修期限》。
3.2  自售出之日起随机标配的电池出现《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》(附表2)所列性能故障,凭有效发货票据及三包凭证,享受6个月的免费维修;随机标配的外接有线耳机,非人为因素造成享受3个月的免费维修。
 
 
附表1

格力/大松手机免费包修期限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序号

名      称

免费包修有效期

1

手机主机

1年

2

充电器

1年

3

数据线

1年

4

移动终端卡

1年

5

数据接口卡

1年

6

电池

 6个月

7

外接有线耳机

 3个月


附表2

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序号

名称

性能故障

1

手机主机

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

2

屏幕无显示/错字/漏划

3

无法开机、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

4

无振铃

5

拨号错误

6

非正常关机

7

SIM卡接触不良

8

按键控制失效

9

无声响、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

10

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

11

充电器

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、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

12

电池

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。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干80%

13

移动终端卡

不能正常工作

14

外接有线耳机

不能正常送受话

15

数据接口卡

不能正常工作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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